男人何以会怕一个满脸胡须的野人,是因为他比他魁梧、彪悍吗? 刘参若有所思的看着冷面男子退去的背影,喃喃自语:“莫非他当真看穿了我?否者为何对我如此恭敬?” 第五十四章 敢把王子比做猪 1 “你这野人还真能吃,居然就给我剩下一点残渣!还说请我吃大餐呢,现在倒好,反而我成了你的厨娘了!”王志抽过刘参手中的盘子,顺手拿了桌上的一个白面馒头,使劲的刮了几下,而后用力咬了一大口:“好吃!” 厨房众人也一脸的错愕,估计他们也没有见过一个长相秀丽的女子会有如此不雅的吃相。 “你一个女孩家怎么这副吃相?”刘参回眸,看见王志嘴巴鼓鼓的如同一个充满气的皮球,不由哑然失笑。 “切!你以为刚才你那副吃相比我好到哪里去吗?人若是连温饱...
嘿嘿,我就吃个瓜,没想到把自己搭进去了!Σ°△°︴秦泽一朝得金手指,以为是末世降临却不成想穿越到盗墓世界,熟知剧情的他本想当一个吃瓜路人甲,却被人揪住命运的脖颈,被迫无奈他只好选择入局。同时,他也有了一帮过命交情的好兄弟,但他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情,慢慢地变质了而本人却傻乎乎的,不自觉落入灰狼们...
关于仙人只想躺着简介秦淮河的花舫之上,李云睿欲与花魁一夜缠绵。突然眼前一黑,被人打晕!靠!哪个贼人偷袭我?再醒来时,发现自己竟然是大明战神草包李景隆的儿子。那个文不成武不就,还被皇帝削爵圈禁的草包李景隆!李云睿长叹一口气老爹是草包,难道要靠我这个纨绔力挽狂澜?帮李家摆脱削爵圈禁的结局?既然重生于此,也没办法了。本公爷第一步棋,就从把草包老爹包装成诗圣开始吧!得抓紧时间逆天改命,还急着和花魁再续前缘呢。...
关于穿到八零家属院撩的兵王心尖颤(军婚年代先婚后爱)叶宁穿越了,不仅成了二百斤的大胖子,而且好吃懒做,卑鄙无耻。看着被压着的冷峻男人,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。能把名正言顺的自家男人当成是特殊工作者的,她绝对是第一个。开局实在有些糟。为了表示自己会负责,叶宁义正严词的要离婚。减肥,创业,与人为善,哪一样叶宁都做的很好,从人见人厌凶婆娘华丽变身成为一鸣惊人俏军嫂,可唯独离婚之路坎坎坷坷。叶宁强势表态离婚吧,强扭的瓜不甜。这次轮到顾锋霸气把她圈入身下,甜不甜,尝过之后才知道。...
杜飞重生了,在这个物资奇缺的艰苦年代,开启他精彩的开挂人生如果您喜欢重生飞扬年代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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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穿越到甜宠文大结局后是一种什么体验?姜澜雪表示,这金手指压根没用。原身入宫三月,却从未见过宣宁帝,因此,后宫嫔妃压根没将她放在眼里。不曾想姜澜雪穿越第一日就被召侍寝了,对此,众人依旧摇摇头表示不用担心。哪知接下来一连三日,宣宁帝都流连在姜澜雪的清光殿中。对此,众人表示,这不可能,肯定是因为齐王妃的缘故,陛下定然是...